水利局职能机构
一、主要职责
根据以上职能调整,县水利局的主要职责是:
(一)负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等法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;拟定全县水利工作的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。
(二)统一管理全县城乡水资源(含空中水、地表水、地下水);拟定全县和跨乡镇水中长期供求计划、水量分配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;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、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;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;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;协调联系全县水文工作.
(三)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,编制节约用水规划、制定有关标准,组织、指导和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。
(四)按照国家和省、市、县资源与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,拟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和水能资源发展规划,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;监测河、库的水量、水质,审定水域纳污能力,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。
(五)组织、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;协调并仲裁部门和乡镇间的水理纠纷。
(六)拟定全县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;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和监督管理;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、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,组织调研有关水利的价格、税收、规费、信贷、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。
(七)组织编制全县水利建设规划、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、水利建设年度计划;组织编制和申报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,组织水利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全县水利行业技术标准、水利工程规程、规范的监督实施。
(八)主管全县河道堤防、水库;组织、指导全县水利设施、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;组织指导河、库的治理和开发;按分级负责的原则,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;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;负责全县水利行业的质量管理工作;组织、指导水库、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。
(九)主管全县农村水利工作;组织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、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城乡供水工作。
(十)组织全县水土保持工作。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规划,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。
(十一)负责全县水利方面的科技教育和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。
(十二)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,组织、协调、监督、指导全县防洪排涝抗旱工作,对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洪排涝抗旱调度;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,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县水利、水电设施的水量。
二、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,县水利局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内设8个职能股室。
(一)办公室
协助局领导对各股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,并负责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,组织局机关日常工作;承办文秘、档案、政务信息、宣传、公文、文印、保密、保卫、信访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及后勤管理工作。拟定全县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,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;调研上报全县有关水价格、税收、规费、信贷等意见。规范、指导全县水利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县水利行业的规划、
计划、财务、会计、统计工作。
(二)水政水资源股
拟定全县水利法制建设规划;研究提出水利方面的政策和规章制度;实施指导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工作;承办乡镇和部门间的水事纠纷协调工作;承办水利局行政诉讼和普法教育工作。承办水资源的统一规划、管理和保护工作;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;拟定全县水量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;组织全县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,监测河、库的水量水质,审核水域纳污能力,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;组织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及其环境影响评价;指导全县计划用水、节约用水和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;组织全县水资源调查评价。
(三)人事教育股
承办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、机构编制、劳动工资、计划生育工作;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管理;指导全县水利系统劳动保护、安全生产工作;指导全县水利行业职工队伍建设;拟定全县水利科学技术与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和指导实施;组织、协调水利技术推广和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、规程的监督实施工作。
(四)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股
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管理,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、招标投标制、建设监理制,合同管理制,规范、指导全县水利行业的质量管理、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理和合同管理工作;组织水利工程的县级验收;组织和协调重点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;组织研究解决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中的重大疑难技术问题;负责本行业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咨询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审查和申报工作.
(五)水库管理股
负责全县水库行业管理,制订管理规程并监督实施;拟定水库工程加固、续建配套规划和计划;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水库防汛抗旱调度工作;组织制订中、小型水库汛期控制运用计划;组织指导全县水库注册登记、蓄水鉴定、大坝安全鉴定工作;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测和维修养护工作;负责组织水库供水工程建设,协调管理水库供水。
(六)水电水利经济股
负责编制全县地方水电和农村水电电气化发展计划;负责水电工程项目初审,经批 域规划的要求,对水电站建设的选址,库容规划提出意见,协调与大电网的关系;负责水利综合经营的行业管理;拟定全县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;指导水库渔业的发展;归口管理水利工程的绿化;负责水利工程水土资源的开发、招商引资、对外合作,协调民企关系,提供信息服务,推广新技术,新材料;为引进生产新产品的技术提供中介服务,指导全县水利企、事业的发展和安全生产。
(七)水利水土保持股
主管全县农村水利工作,拟定全县农村水利建设计划;指导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;指导乡镇供水、农村饮水和农村节约用水工作;指导全县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的改革;主管全县水土保持工作,协调水土流失综合治理;拟定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;组织全县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的工作,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;对水土保持有关法律、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;拟定全县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;组织编制水中长期供求计划和全县水利建设年度计划及核查上报、下达水利事业经费计划;组织编制上报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报告、流域综合规划,审查专项规划。组织、承办水利综合统计和水利基本建设统计工作。
(八)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
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(以下简称县防办)是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。
县防办负责全县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,负责全县防汛抗旱预案、方案的编制和上报工作,主管全县防汛抗旱、排涝、防汛抢险、水雨情测报、防洪调度和技术决策以及防汛抗旱物资、资金、劳力调配、人员培训等组织协调、管理工作.
党组织、群团等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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